您目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MPA > 通知公告 > 正文

哈尔滨工程大学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是国家211工程首批重点建设院校之一,是全国设有研究生院的56所高校之一。学校MPA定位于培养政府和非政府公共组织高层次、复合型和应用型专门人才,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开始招收2013级MPA研究生。

一、报名条件

2010年7月31日前国民教育序列大学本科或本科以上毕业并取得学历证书(一般应有学位证书)的在职人员。

二、考试科目

1.入学考试分为初试和复试两个部分。初试(全国联考)科目为:

外语(满分100分,英语、日语、俄语任选其一)

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满分200分)

入学考试复习资料: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联考考试大纲》(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3版)

《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英语(日语、俄语)考试大纲》(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3年出版)

三、考试时间:2013年10月27日

四、报名方法

考试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

网上报名时间:2013年6月20日-7月10日;网址:http://www.chinadegrees.cn

现场报名时间:2013年7月12日-15日。

五、培养方式和学位授予

学员通过考试被录取后,由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负责培养。培养采取业余时间或集中面授的上课方式。学制:2年至4年。学生在规定年限内,学完规定的课程,成绩合格,修满学分,通过MPA硕士论文答辩,经哈尔滨工程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批准者,授予国务院学位办颁发的“公共管理硕士”学位证书。

六、培养费

被录取的公共管理硕士学员,每人学费总额2.9万元。

七、招生咨询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

电话:0451-82589130、0451-82589139

网址:http://sem.hrbeu.edu.cn/jingguanxueyuan/

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南通大街145号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实验楼)224室

上一篇:2013年哈尔滨工程大学工程硕士(项目管理领域)研究生招生简章

下一篇:关于MPA论文外审的通知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