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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同学:

定于2012年4月14日进行MPA论文院内预审,相关说明如下:

1.涉及对象为申请6月答辩的MPA同学。

2. 4月12日17:00前,将预审论文4本交至经管院219室。(论文要求:按照论文规范标准格式排版,A4纸打印、用铁夹固定不需正式装订、涉及学生本人及导师信息处空白不填)

3.提交预审论文时同时附带指导教师意见,指导教师意见表请到班级群共享文件中下载。

4.预审结果将于4月15日公布。

MPA教务中心

2011.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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