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9年攻读MPA学位复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09级MPA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秘书处[2009]第6号)和研究生院《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09]1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年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成绩总分166分,外语35分,综合40分,公共管理75分。
二、复试内容:政治理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考试时间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
时间:2010年1月24日上午8:30—10:30。
面试内容: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及从事报考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面试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表达与反应能力、管理素质及分析与评判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15-20分钟;
时间:2010年1月24日上午10:30—13:30分;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实验楼)217、219教室。
三、复试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二份
2、《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3、《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盖章(点击下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MPA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
2.复试费用:100元/人。
咨询电话
0451-82589130;82589139
哈尔滨工程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1-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