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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09年攻读MPA学位复试安排的通知

各位考生:

按照全国MPA教育指导委员会《关于2009级MPA招生录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秘书处[2009]第6号)和研究生院《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复试工作的通知》(研院函[2009]103号)文件的精神,现将哈尔滨工程大学2009年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学位复试安排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公共管理硕士(MPA)成绩总分166分,外语35分,综合40分,公共管理75分。

二、复试内容:政治理论笔试和面试

笔试内容:2009年12月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的2010年经济工作六大任务。考试时间2小时,试题满分100分。

时间:2010124日上午8301030

面试内容:重点对考生的思想品德、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基本素质及从事报考领域专业的能力和潜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查。面试采取泛问与追问相结合的方式,主要测评考生的表达与反应能力、管理素质及分析与评判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在15-20分钟;

时间:2010124日上午1030—1330分;

地点: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实验楼)217、219教室。

三、复试时必须提交的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学位证书的复印件各二份

2、《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一式两份(点击下载

3、《2009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考生须在表格的照片位置和“单位人事部门盖章”两处盖章(点击下载)。

4、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2张。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务必携带以下证件参加考试:

MPA全国联考准考证、身份证。

2.复试费用:100元/人。

咨询电话

0451-82589130;82589139

哈尔滨工程大学MPA教育中心

20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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