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MPA论文院内评审通知
各位同学:
MPA论文院内一次评审定于2016年12月8日进行,12月15日院内二审,相关说明如下:
一.评审条件
1.交清全额学费。
2.全部课程合格(补修课程同学于2016年春季学期(3-7月)之前修完课程可参加评审)。
3.在导师的指导下完成论文的写作,且导师同意参加评审。
二.评审准备
1.涉及对象为申请2017年3月答辩的MPA同学。
2.一审提交材料时间为:12月7日8:00-11:00,14:00-16:30。
二审提交材料时间为:12月14日8:00-11:00,14:00-16:30。
(二审涉及对象:未参加一次评审及一次评审未通过的同学。)
3.提交材料内容:论文4本(匿名)(论文要求:按照论文规范标准格式排版, A4纸打印,用铁夹固定,不需正式装订,涉及学生本人及导师信息处空白不填);提交预审论文时同时附带《导师意见表》1份,《导师意见表》请到班级群共享自行下载。(备注:《导师意见表》需导师本人签字才能参加评审)。以上材料统一交至31#315室。
经济管理学院专业学位办公室2016.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