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5]01号
关于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
为提高我院人才培养水平,保障硕士研究生的培养质量,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经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讨论,现对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规定如下:
一、硕士研究生在校期间必须在导师指导下,与导师合作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CSSCI(核心版)以上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办理答辩手续时,论文已录用还未发表的,必须提供稿件录用通知单和版面费交款单,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答辩手续。
注:CPCI-S检索可等同于北大核心期刊,EI检索可等同于CSSCI(核心版)。
二、硕士生导师应对学生的论文进行指导,并对论文学术道德、质量等事宜负责。
三、以上所指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其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如果学生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学生的导师。
四、本规定从2015级硕士研究生开始执行。
五、本意见的解释权在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