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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和《关于做好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4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及考生考试成绩,现将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复试通知如下:

一、复试分数线

2015年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单证)复试分数线: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20分,且外语成绩不低于30分,公共管理综合能力测试不低于75分;调剂考生的联考成绩单科要求和总成绩要求均与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相同。

二、复试内容:

2015年10月29日十八届五中全会工作报告(全文)

三、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16年1月9日(周六)

资格审查:7:30 笔试:8:00-10:00 面试:10:10开始

地点: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础实验楼224室

四、考生复试时需提交的材料

1.考生复试时需携带全国联考准考证、全国联考成绩单。

2.考生本人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等的原件及复印件。

3.《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资格审查表》(附件1)一式两份,要求本人签名后交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或档案管理部门)核准表中内容、填写推荐意见,并在电子照片上加盖公章。

4.参加第二阶段考试的所有考生需填写《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附件3),由各招生学院在复试之前交到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

5.对于持境外学历、学位报考的考生,按照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5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5〕20号)通知要求,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6.考生在复试前,必须自行进行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或书面认证工作。在网上能查询到学历和学位的考生,请打印相应的查询结果,复试时提交给报考院系。对于在教育部网站(http://www.chsi.cn/xlrz/)无法查询到学历的考生,必须在录取前(2016年3月3日)获得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http://www.chsi.com.cn/xlrz)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所有填报具有学士学位的考生在教育部学位网(http://cqv.chinadegrees.cn/cn/)无法查询到学位的,必须在录取前(2016年3月3日)出具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处出具的学位证书认证报告)。

五、缴纳考试费

参加复试的考生需通过网银缴费(不收取现金)交纳考试费100元/人次。网银缴费请登录哈尔滨工程大学缴费平台(网址:http://pay.hrbeu.edu.cn/payment,注册后缴费)。

我校教工无须注册,使用工号登陆,非我校人员请选择使用身份证号注册,并登陆后缴费。请缴费人务必确保所选择的报考院系名称,以及填报的考生姓名、证件号码正确无误。

收费起止时间:2016年1月6日-8日。

六、注意事项

对于没有及时进行学历、学位查询、认证的考生,无法在录取前获得学历、学位认证报告的,一律不予录取。

七、录取

1.本次复试录取的考生均为拟录取,学校和国家将继续进行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对于报考资格不合格的考生,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即取消录取资格。

2.最终录取以国务院学位办审查通过的名单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基础实验楼224室

电话:0451-82589139、0451-82589130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6年1月5日

附件1: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附件2:2015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报考条件承诺书

附件3:2015年参加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第二阶段考试的考生情况登记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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