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目前所在位置 : 首页 > 教育教学 > 本科生 > 教务政策 > 正文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适应高等教育国际化发展趋势,坚持开放办学,探索多渠道人才培养模式,推动我校与国外高校开展学生校际交流,依据《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校教字〔2010〕43号),制定了《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出国校际交流管理规定(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三日

附件:校教字〔2011〕31

佚名

上一篇:校教字〔2010〕10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多媒体教学管理规定》的通知

下一篇:校教字〔2010〕43号 关于印发《哈尔滨工程大学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2009版)》的通知

微信二维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