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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教字[2015]02号

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提前答辩标准

为更好地规范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论文答辩的工作,保证论文质量,特制定该标准。

一、申请条件

经济管理学院硕士研究生申请提前答辩需满足校研字【2006】13号《哈尔滨工程大学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答辩、毕业、结业及学位授予管理办法(试行)》文件中提前答辩的相关要求,且满足以下标准方可申请提前答辩:

(一)全日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需符合如下条件之一:

1、被SSCI、SCI期刊收录1篇学术论文,办理答辩手续时,论文已录用还未发表的,必须提供稿件录用通知单和版面费交款单,否则不予办理提前答辩手续;

2、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A类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办理答辩手续时,论文已录用还未发表的,必须提供稿件录用通知单和版面费交款单,否则不予办理提前答辩手续;

3、在CSSCI(核心版)发表学术论文2篇,至少1篇论文已经见刊。

(二)在职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标准之一

1、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至少发表1篇CSSCI及以上级别文章,申请答辩前文章需见刊;

2、MPA硕士论文部分或全部研究成果被政府部门厅局级及以上单位采纳、应用,开具有效的应用证明(并附相关作证材料);MBA硕士论文部分或全部研究成果被与论文研究相关的企业采纳、应用,开具有效的应用证明(并附相关作证材料)。

(三)全日制金融专业学位需满足以下标准

1、研究生攻读硕士学位期间至少发表1篇CSSCI及以上级别文章,申请答辩前文章需见刊;

2、撰写金融研究报告,其成果被中国人民银行总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应用。

二、申请程序

申请提前答辩的硕士研究生需填写《研究生提前答辩申请书》,经指导教师同意、教务办公室或专业学位中心办公室审查,由主管院长批示同意后,可进入论文评阅阶段。

三、论文评审要求

提前答辩的硕士生需提交4本无作者姓名、无导师姓名、无致谢、无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和取得的科研成果、无个人简历的论文用于双盲评阅,2本校内评阅,2本校外评阅。4份评阅意见中没有不同意答辩的,视为通过学位论文的评阅,硕士生根据评阅意见认真修改后,可进入答辩环节。

四、相关说明

1、以上所指的学术论文,作者单位必须是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其字数应不少于3000字。如果学生是第二作者,第一作者必须是学生的导师。文章内容要和硕士论文内容相关;

2、该标准适用于我院所有学术型硕士和专业学位硕士;

3、如未来学校关于硕士研究生答辩的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我院

该标准应按学校最新政策做出相应调整;

4、该文件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学位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5-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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