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教字[2012]07号
经济管理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发表论文的暂行规定
根据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要求,经我院学位评定分委会讨论,现对校研字【2008】13号文件中第二条法学、管理学门类论文(涉密论文及留学生论文除外)评阅发表论文要求做以下调整:
(一)至少在国内外SSCI、SCI期刊源上发表且被全文检索收录学术论文1篇,采用A类评审。
(二)至少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A类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采用B类评审(2篇外审的论文评阅书必须返回)。
(三)在国内外重要期刊发表3篇及以上学术论文,其中至少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A类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采用C类评审。:
1、至少在EI源期刊(且被EI收录)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管理科学B类重要学术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至少在学院发布的科研奖励目录上的期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
本规定自2012年入学的博士生开始执行,解释权在学院学科专业建设委员会。
哈尔滨工程大学经济管理学院
2012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