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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加强对学院打字室的管理,本着科学、高效、规范、节约的原则,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院文印工作,由办公室统一管理,主要负责学院教职工和机关内部材料及日常行文的排版和印发等工作,未经批准,概不对外。

二、各部门以学院名义印发文件须上报分管院领导批示后方可进行。未经批准,任何部门严禁擅自印发红头文件。

三、为推动建设节约型学院,如无特殊要求,各类文件、资料必须双面打(复)印,不允许浪费纸张和油墨。每次打(复)印结束之后认真登记好时间、部门名称、文印的内容及数量。

四、遇特殊情况,在非工作时间或节假日使用复印设备的,需经分管领导批准同意后,提前通知办公室统一安排。

五、打字室配备的计算机、复印机及相关附属设备,由专人负责管理、使用和定期维护。设备损坏要及时报修,原则上未经许可,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使用文印设备。

六、严格做好保密工作。学院外的闲杂人员不得随意出入打字室,不得随意翻阅各种文件。打字室严禁打(复)印涉密材料。

经济管理学院

2009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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