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学院各种重要会议、EMBA教学顺利进行,合理使用多功能厅,现做如下规定:
一、多功能厅是学院召开会议、EMBA教学的场所,由学院综合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使用。其他会议需经由行政副院长审批后安排使用。
二、各位领导使用多功能厅,需由会议承办科室提前一天经主管领导审批并到学院综合办公室登记。
三、学院召开会议时,由会议承办科室自行布置会场,准备杯盘、茶水等。会议所需使用笔记本电脑等设备由会议承办科室提前准备。
四、会议承办科室应爱护室内设施(如:桌椅、麦克、空调等)。一旦出现人为损坏或丢失,由会议承办方付相应责任。
五、会议结束后,会议承办科室人员应将会场进行清理,包括桌椅摆回原位、关闭空调、电灯、门窗等。并经学院综合办公室有关人员检查、清点无误,做好交接工作,方可离开。
六、兄弟单位借用多功能厅需经行政副院长批准。
七、多功能厅由卫生员定期清扫。使用人员应自觉保持环境卫生。
八、此规定自即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综合办公室所有。
经济管理学院
2012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