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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按顺序将以下(1)-(8)材料装订在一起(其中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用订,单放即可),(9)定向协议单独装订:

(1)复试记录表正反印1份(附件1)

(2)准考证复印件1份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复试政审表》1份(附件2),需所在单位党组织或人事部门盖章;

(6)复试费缴费凭证复印件1份;

(7)《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1份,参加复试的所有考生必须提供;

(8)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公章);

(9)按照教育部相关文件要求,我校所有MBA、MPA考生均必须在录取前签订《哈尔滨工程大学定向就业硕士研究生协议书》(一式3份)(见附件3),需考生所在定向就业单位盖章;

(10)同等学历考生:除上述要求材料外,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需提供外语四级证书,其中高职高专考生要求提供与报考硕士研究生专业相近的本科专业主干课8门以上考试合格的成绩单。

特别提示

(1)身份证如果丢失,需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并于证明上贴本人照片并骑缝加盖公章。

(2)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3)考生可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按要求进行学历认证。报名期间学历校验未通过考生须提交教育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复试期间未按相关规定时间提交报告的考生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如考生提供虚假材料,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4)如需领取复试费发票,请于2018年6月7-8日,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主楼733室)领取。

注意:具体MBAMPA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于320日在经济管理学院网站发布,请考生到时下载查看。附件1复试记录表.docx附件2哈尔滨工程大学2018年复试政审表.doc附件3定向协议.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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