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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目标:本专业培养具有全球视野,适应社会经济发展需要的,具备扎实的金融学方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技能,能在银行、证券、投资、保险等金融机构、政府部门、企业及相关经济管理部门从事专业工作,以及在教学、科研单位从事教学、科研工作,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开拓精神,具有优秀综合素质以及人格品质的复合型人才。

培养要求:毕业生应获得以下几方面的知识和能力:

(1)具有良好的思想品质、人文修养、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能够自觉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

(2)掌握经济学与金融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与基本方法。

(3)具有处理银行、证券、投资与保险及公司金融等方面业务的基本能力。

(4)了解金融学科的理论前沿和发展动态;了解金融领域最新发展状况以及国际金融活动的规则与惯例;熟悉国家有关金融的方针、政策和法规,了解中国金融发展与改革的重大问题。

(5)能够熟练使用一门国际通用的外国语言。

(6)掌握文献检索、资料查询的基本方法,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和实际工作能力。

(7)具备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等方面的能力,能够较好地利用数学、统计学、计量经济学等分析方法对现实金融问题进行分析研究。

(8)具有良好的沟通、应变、协调、创新能力和创业精神,具备金融学理论研究的能力与实际工作的能力,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与优秀的综合素质。

毕业学分要求:本专业学生必须修满164.5学分,其中理论必修课109学分,实践教学环节25.5学分,专业选修课20学分,通识教育选修课10学分。

主干学科: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工商管理。

核心知识领域:经济分析、金融市场机构与金融工具、金融工程与金融风险管理、金融定量分析、国际金融。

专业核心课程:微观经济学、宏观经济学、国际经济学、货币银行学、国际金融学、证券投资学、保险学、银行经营管理学、金融计量学、金融工程学、金融中介学、经济法、统计学、金融市场学、管理学、会计学、公司金融、投资学等。

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金融计算与模型应用、证券投资交易技术实验、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学士学位论文。

修业年限:四年

授予学位:经济学学士

附件下载:

金融学专业计划进程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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